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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乡学院艺术学院环境设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
2014-09-18 14:32   审核人:

一、专业代码

130503

二、培养目标

本专业旨在培养德、智、体、美全面发展的,具备环境设计专业创新和设计实践能力,掌握环境设计专业的基础理论、相关学科领域基础知识与专业技能,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。

三、培养要求:

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室内外环境设计基础理论知识,接受专业设计的相关技术和材料施工工艺的基本训练,具备掌握环境艺术设计表达方法与相关技能的能力。

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:

1.获得本专业必需的绘画、造型知识和工程制图、手绘表现知识;

2.获得环境设计的基本原理、设计方法和程序、常用材料和施工工艺的基本知识;

3.获得手绘表现能力和运用计算机辅助设计的能力;掌握一门外语的能力;

4.获得设计理论与工程实践相结合综合应用的能力。

四、核心课程

工程制图、建筑装饰材料、人机工程学、设计概论、室内设计基础、效果图表现技法、中国建筑史、外国建筑史、建筑模型制作、中外工艺美术史。

五、学制、学位与最低毕业学分要求

学制:四年

学位:艺术学学士

最低毕业学分:159.5

六、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

集中实践:军事实践、劳动实践、认知见习、艺术写生、照明与灯具设计、建筑模型制作、艺术考察、毕业实习、毕业设计(论文)。

七、执笔人、审核人

执笔人:杨新豫

审核人:苏本庆 耿  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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