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专业代码
130401
二、培养目标
本专业旨在培养德、智、体、美全面发展,具备美术学的基本理论、基本知识,掌握美术教育、美术评论、当代视觉文化策划与管理等方面的基本技能,能够从事中小学美术教育教师、视觉文化活动策划、画廊、美术馆、网络媒体等方面工作,适应地方经济文化建设需要的应用型人才。
三、培养要求
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美术专业、美术教育以及艺术审美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。接受专业技法和艺术创作的基本训练,初步具备艺术创作的技能技巧,以及良好的学风、文风和职业道德能力。
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:
1.在思想道德素质上要求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、思想素质、道德品质,以及法制意识、诚信意识、团体合作意识;在文化素质上具有较好的中国传统文化素养、文学艺术修养,并具有现代意识、人际交往意识;
2.应具备人文学科的科学思维方法、科学研究方法、求实创新精神和综合分析能力;应全面理解和掌握中外美术历史知识和美术理论知识,并具备独立的判断能力;获得从事小学、中等学校美术教育技能以及美术教育学科的科学研究能力;
3.具有较好的艺术鉴赏能力、逻辑思辨能力和较强的写作能力;对当代美术的创作现状和市场管理有初步的了解。关注美术学的理论动向及课题,具备较宽阔的学术视野;具有对于视觉文化发展动态的把握能力;
4.除本专业确定的学科基础知识和专业能力外,应同时具有一定的外语、计算机及信息技术应用、数据库应用等方面的知识,以及文学、哲学、社会学、心理学、知识产权保护和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。
四、核心课程
教育心理学、教育学、美术教学论、中国美术通史、外国美术通史、近现代艺术思潮、艺术概论、美学概论、美术批评与写作。
五、学制、学位与最低毕业学分要求
学制:四年
学位:艺术学学士
最低毕业学分:166.5
六、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
集中实践:军事实践、劳动实践、认知实习、艺术写生、 艺术考察、试说试教、教育实习、毕业创作(论文)。
七、执笔人、审核人
执笔人:单 伟
审核人:苏本庆 耿聪