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共产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,始终保持党员的先进性,增强党员的组织纪律观念和服务意识,不断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对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的有关规定和上级党组织相关要求,结合我系党员的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制度,以激励先进,鞭策后进。
一、管理办法:考核工作由院党支部负责统一部署、全面安排,由党支部书记担任组长,支委成员担任组员。
二、考核时间:实行年度考核制,每年12月对党员进行综合考核。
三、考核对象:艺术学院全体党员(包括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)。
四、考核内容和措施:考核对每个党员的思想状况及日常表现进行综合评价。设基准分60分,其中思想政治素质、学习情况、割舍情况、日常行为规范各占15分。
(一)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
1、支部会议出勤率:基本分3分。迟到、早退一次各扣0.5分,以此类推,四次(含)以上得0分;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,两次(含)以上扣2分。
2、支部会议的表现情况:基本分3分。提出有建设性提议并获支部成员肯定和采纳的加1分。
3、支部活动的表现情况:基本分4分。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,两次(含)以上扣3分。
4、思想汇报情况:基本分(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每三个月至少交一篇思想汇报,正式党员此项为满分)5分。思想汇报要求主题思想突出,有独到见解或有创造性建议。出现抄袭现象每篇扣1分。
(二)党员的学习
1、党员应该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,积极参加各种理论学习活动,并将学习体会以心得的形式向组织汇报,心得的上交原则上以自愿的原则,无故不参加理论学习或不交(迟交)理论文章者,扣0.5分/次,并相应进行党内通报。党员的理论心得在国家级、省级、市级杂志、网站上发表的,依次加5分/篇,3分/篇,1分/篇。
2、党员要端正学习态度,树立牢固的敬业思想,刻苦努力,带动周围的同志共同进步。
3、党员在市级报刊、杂志、网站上发表一篇报告加1分/篇,在省级报刊、杂志、网站上发表分别为加2分/篇、3分/篇,国家级加6分/篇。
4、在各种理论刊物上发表论文加分情况参照报道执行。
(三)党员的工作情况
1、积极参加各项工作,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吃苦奉献精神,不计个人得失,把全局利益摆在首位。
2、党员应积极参加党委、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,在组织活动中有表现突出,受到上级通报表扬的加1分/人/次。
3、社区联系工作(支委考评,一般党员得基本分):根据党员所联系的工作表现,支部对其联系工作的满意度加以考评,合格加3分,不合格扣1分。
(四)党员的日常行为规范
1、自觉遵守党的纪律,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,保守党的秘密,执行党的决定,服从党的分配,积极完成党的任务。
2、认真遵守我局各项规章制度,对于党员的违纪现象予以加重处理。在按照相关规定处理的同时相应扣考评分,局通报批评处分扣考评分1分/人/次,支部通报批评扣考评分3分/人/次。
3、党员应该注重自身影响,带头搞好个人及办公室卫生,发挥模范带头作用。所在办公室的不良卫生情况被上级领导批评的,对相应党员扣考评分1分/人/次。
五、考核评价及相关处理措施考核结果以优秀、合格、不合格三级评定
1、综合考评分数列前10%的评定为优秀。
2、综合考评分数在50分以下的评为不合格。
3、正式党员评定等级为不合格者,经支部会议讨论,给予党内通报批评一次,如两次以上(含)不合格视具体情况,处以党内相应纪律处分。
4、预备党员评定等级为不合格,经支部会议讨论,延长其预备期,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