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术学院2023级按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方案

发布时间:2024年04月15日 16:32    发布者:ys

一、前言

随着高等教育的持续发展与社会需求的多元化,按大类招生已成为高校优化人才培养模式、拓宽学生学术视野、激发其专业潜能的有效途径。新乡学院积极响应国家教育改革号召,遵循《新乡学院关于按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意见(修订)》(新院教〔2022〕39号),旨在通过科学、规范的专业分流工作,实现学生个体发展与社会需求、学科建设与教育资源配置的有机统一。在此背景下,美术学院作为艺术教育的重要阵地,特制定本院2023级按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方案,旨在为学生提供更加清晰、公正、有序的专业选择路径,促进其在艺术领域的深度探索与个性化成长。

二、组织领导

成立美术学院2023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,由院长担任组长,分管教学副院长任副组长,成员包括各专业负责人、教学秘书、学工办主任、专业教师代表、辅导员等。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专业分流工作的组织、协调与监督,负责制定专业介绍资料、组织宣讲活动、指导学生填报志愿、进行分流审核及公示等工作。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。

三、分流原则

1、个性化发展:尊重学生个性差异,鼓励其根据兴趣、特长及职业规划选择专业。

2、社会需求导向:结合学科发展趋势、行业需求及教学资源配置,合理引导学生分流。

3、公平公正公开:严格执行分流规则,确保过程透明,结果公正,接受师生监督。

四、分流依据

1、学生的志愿:在教学资源允许的前提下,最大限度尊重并满足学生的个人志愿,确保其专业选择权得到充分保障。

2、学生综合表现:综合评价学生第一学年专业课程成绩与各类奖励情况(综合表现=所有专业课成绩总和+奖励加分,其中省级获奖加10分,校级获奖加5分),作为专业分流的重要参考依据。

3、专业教学资源:根据现有教学资源,设定专业分流比例,原则上每个专业接收学生数不超过一个自然班规模(30人)。当某一专业选择人数超出限额时,将以学生综合表现为依据,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分流。未能进入首选专业学习的学生,可选择其他专业。

五、分流程序

1、宣传动员:通过学院网站、班级群等多种渠道,广泛宣传专业分流的目的、意义、原则、依据和程序,确保每位学生充分了解相关信息。

2、组织填报:在规定期限内,学生根据个人兴趣和综合表现自主填报专业志愿。学院将配备专门人员提供志愿填报指导,解答学生疑问。

3、审核分流: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分流原则、依据和程序,对学生的志愿进行严格审核,最终确定各专业预分流学生名单。

4、结果公示:预分流名单将在学院网站等公共平台进行公示,接受全体师生监督。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学生有权向学院提出申诉。

5、正式分流:公示期结束后,无异议的预分流名单将被正式确认为分流结果,并及时通知学生。据此,学生将在秋季学期转入新专业开始学习。

六、进度安排

1、方案公布(2024年4月15日前):公布美术学院2023级专业分流实施方案、各专业接收计划及分流流程,通过学院官网、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广泛宣传。

2、方案宣传(2024年4月25日前):组织专业负责人、创新引飞导师举办线上、线下专业介绍会,解读专业特色、课程体系、就业前景等信息,解答学生疑问,引导学生理性选择。

3、志愿填报(2024年4月30日前):学生根据自身综合排名及兴趣,登录学院指定系统填报专业志愿。填报期间,工作小组提供咨询服务。

4、审核公示(2024年5月10日前):工作小组依据分流规则审核学生志愿,确定预分流名单,并在学院公告栏及官方网站公示至少3个工作日。

5、学籍预调整(2024年5月20日前):公示无异议后,学院将《新乡学院专业分流汇总表》上报教务处进行学籍预处理。分流结果确定后,学生秋季学期起进入新专业学习。

七、附则

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,未尽事宜由美术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。

附:

美术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名单

组 长:李秀霞、耿聪

副组长:李耷、单伟、毛璞

成 员:郭颖、沈政、杨新豫、王鹏、郭一栋、郭长亮、刘华、王蒲、敬威、刘萌、郭慧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