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保障使用工作室的广大师生健康与安全、个人与学校的财产安全、教学与科研的正常运行,进一步规范工作室的安全管理与运作秩序,按照《新乡学院行政规章制度》相关文件,制定艺术学院工作室规章制度。
一、全体师生应自觉维护工作室秩序,严禁烟火,保持室内卫生,不吸烟、不随地吐痰、不乱扔果皮纸屑及其它杂物。
二、仪器设备由专人保管,定期检查。仪器设备要建立统一的账册,做到物、账、卡相符,账务清楚。
三、仪器设备陈放有条理,做到防尘、防震、防腐蚀、防火和防盗。
四、自觉爱护实验室仪器设备,设施的使用必须在教师指导下,按正确的操作规程进行,并做好防护工作。严禁擅自进行不正确的操作,以免造成设备的损坏及人身伤害。
五、为提高仪器、设备的利用率和完整率,负责各仪器的管理人员应做好登记,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。
六、室内用具若有损坏,应如实报告,并填写登记表。凡损坏、丢失设备,均应查清原因,并按照学校相关管理制度予以处理。
请自觉遵守以上规章制度,保证工作室的正常运行,如有其它问题参见校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。
新乡学院艺术学院